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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6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日期:2026-03-09 14:08:29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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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2日9:00 — 3月19日16:00止  

(二)缴费时间

2026年3月12日9:00 — 3月20日16:00止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6年5月8日9:00 —5月17日14:00止

(四)考试时间

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651617日、23举行,详见《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2)。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

4.本次考试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告知承诺制及报名流程

(1)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具体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applyGuide/754.html)了解详情。

(3)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了解详情。

(4)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网上在线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资格审核单位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报名信息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

3.缴纳考试费

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缴费成功,系统不予退费。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已完成缴费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不予修改。

2.如属报考人员上传照片错误、填报个人信息有误、选错报考信息、未缴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事项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要求详见《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4)及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五、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55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 。

(二)发票开具时间

缴费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财政非税票据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上,考生可登录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票据。

六、考场设置

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信息,及时登录查询。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查询验证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

八、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违纪违规拟处理决定书等考试相关信息将在考试结束后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送达,考试机构邮件或短信发出之时即视为向违纪违规人员送达之时。

九、考试大纲

2026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s://www.pqrc.org.cn/Default.aspx)下载。

十、咨询服务

(一)电话咨询:0851-85360006

(二)邮件咨询:jst.jnzx@guizhou.gov.cn

附件: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2.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4.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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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关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如下: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科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中专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城镇建设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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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一级注册建筑师工作经历证明

兹证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在我单位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工作满_____年,并且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已完成_____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我单位承诺上述证明内容均真实,并愿承担因上述证明内容不实导致的相关连带责任。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盖章):

                证明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若存在填写多个不同专业工作经历的情况,请补充说明并在说明部分也加盖公章。

2.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年限满足报考条件即可,无需出具所有工作经历。

3.考生所在企业(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性质的,需随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提供的授权书

4.本证明手写或打印均可,涂改无效。



附件3-2

二级注册建筑师工作经历证明

兹证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在我单位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工作满_____年。

我单位承诺上述证明内容均真实,并愿承担因上述证明内容不实导致的相关连带责任。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盖章):

证明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若存在填写多个不同专业工作经历的情况,请补充说明并在说明部分也加盖公章。

2.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年限满足报考条件即可,无需出具所有工作经历。

3.考生所在企业(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性质的,需随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提供的授权书

4.本证明手写或打印均可,涂改无效。



附件4

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2号绘图板、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人员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均应携带2B铅笔。

3.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及每页指定的栏目内,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并在封面规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填涂准考证号。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主要线条不得徒手绘制。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未按规定在指定区域作答或填涂准考证号的;

(3)试卷缺页的。

7.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经认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黄梦捷

一审:陈玲莎

二审:夏元成

三审:杨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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